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祁东县2021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
为加强我县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根据《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发[2019]1号)
和《转发中组部人社部关于进一步做好艰苦边远地区县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发[2017]5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78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计划、岗位及报考条件
(一)招聘计划和岗位
本次招聘计划数为78名,其中面向高校毕业生招聘34名。具体岗位及要求详见《祁东县2021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计划与职位表》(附件1),以下统一简称为《职位表》。高校毕业生指2021届高校毕业生和2019年、2020年毕业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备报考岗位所需的年龄要求,具体要求详见《职位表》;
涉及年龄的计算方式为:40岁及以下是指1980年8月1日(含)以后出生,35岁及以下是指1985年8月1日(含)以后出生。
4、热爱党,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5、具备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专业和技术资格;
所有报考人员的学历、学位证、留学归国人员学历认证、执(职)业或技术资格证必须在报名前取得并能在学信网上验证合格(2021届博士研究生放宽到2021年12月31日取得毕业证、学位证)。
报考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能在学信网上认证,结业证书、肄业证书等不符合要求。本次招聘专业设置参照《2021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附件2)。报考人员的专业应严格按照毕业证书填写。所学专业已列入《2021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但未列入报考岗位专业要求的,不符合报考条件;所学专业未列入《2021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的,由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讨论决定。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7、具备招聘职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
(1)《职位表》中有各行业工作经历要求的:需提供用人单位出具的工作经历证明、劳动合同书和随单位参保的社保缴费记录。
(2)“祁剧”于2008年6月经国务院批准列入第二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名录,为促进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与传承,文化遗产事务中心各岗位除《职位表》中各项要求外符合以下要求者也可报名:经拜师学艺从事祁剧表演(演奏)艺术1年以上工作经历(以聘用单位劳动合同、交纳社保凭证为依据),并获得市级以上文化部门举办的青年戏剧演员大赛颁发奖项的,不限学历层次。
8、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被开除过公职的人员;
(2) 在各级各类公务员考录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尚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3) 现役军人、在读的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非2021届毕业生(在读的全日制非2021届毕业研究生不能以本科等学历报考,其他情形依此类推);
(4) 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5) 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6) 试用期内或按有关规定未满服务年限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7)公告发布之日已为本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的工作人员;
(8)有吸毒史的人员;
(9)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它情形的人员。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的聘用后即构成应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本简章中所有涉及时间的计算均截止至2021年8月1日,年限按足年足月计算。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本次招聘工作信息均通过官方网站发布,发布网站为:
衡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www.hengyang.gov.cn/hysrsj/)、人事考试报名网(http://www.dcpta.com.cn/)、祁东县党政门户网(http://www.qdx.gov.cn/qdxweb/index.aspx)、祁东新闻网(http://www.qdxw.com.cn/),信息发布时间为:2021年8月10日至 8月18日。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后续相关信息发布指定网站为祁东新闻网http://www.qdxw.com.cn/,请报名人员密切关注,并确保本人所留通讯方式通畅。
如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信息通讯方式不通畅或者本人未能及时关注网站信息而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二)网上报名
1、报名方式: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
2、报名时间共三天:2021年8月19日8:00至8月21日17:00,逾期不再办理报名手续。
3、咨询电话:0734-6286110(祁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4、报名程序及要求:
(1)提交报考申请
报考人员须于2021年8月19日8:00至8月21日17:00期间登陆人事考试报名网(http://www.dcpta.com.cn/),提交报考申请,填写《祁东县2021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3)。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部门(单位)中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必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
报名时,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简章和诚信承诺书,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本次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人社部令第35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处理。
报名时,报考人员应上传本人近期免冠2寸(35mm×45mm)正面电子证件照片(蓝底证件照,jpg格式,100KB以下)。
(2)本次招聘不组织网上资格审查
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招聘公告和附件,了解自己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后诚信报考符合条件的岗位,并对自己的选报负全部责任。
5、网上缴费
报考人员在确认网站进行缴费,缴费时间与网上确认时间同步,即为2021年8月19日8:00至8月21日17:00。此次招聘报名费每人100元,报考人员必须按时进行网上报名确认和缴费。未按规定进行报名确认和缴费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6、打印准考证
准考证打印时间待定,将以短信的形式通知完成报名并确认的报考人员,届时请各报考人员密切关注祁东新闻网。
完成报名并确认的报考人员须于短信通知要求的时间内在报名确认网站自行下载并打印笔试准考证。未在规定时间内打印准考证的报考人员,作自动放弃考试处理。
(三)考试形式及开考比例
A、B类岗位为笔试加面试,C类岗位只组织实践操作能力测试。
开考比例:岗位招聘计划数与有效报名人数之比原则上不得低于1∶3。少数专业特殊或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如达不到上述比例的,经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并报市人社局核准后,可降低开考比例或核减、取消岗位招聘计划,并在笔试之前进行公告。招聘岗位计划被取消的报考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申请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或退还报名费。
(四)笔试
1、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电子身份证无效),缺少证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考试。
2、笔试采取闭卷答题方式进行。考试内容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共一套试卷。满分100分(其中A类岗位《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占60% 、《申论》占40%;B类岗位《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占40% 、《申论》占60%),考试时长:180分钟。
笔试时间待定,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
3、笔试成绩将在祁东县党政门户网、祁东县新闻网上公布。报考人员应当参加全部规定科目的考试,成绩方为有效。本次笔试客观题和主观题的阅卷工作采用了分数处理自动化系统,没有人工登分、核分过程,除了缺考、违纪、零分等特殊情况外,原则上不接受考生查分。
(五)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考试聘用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1、由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会同用人单位共同组织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县委编办监督管理,资格审查时间另行公告。
2、资格审查对象。A、B类岗位:在报考该岗位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1:2确定资格审查对象。如入围末位名次出现笔试成绩相同的, A类岗位则按《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高低确定排序;B类岗位按《申论》成绩高低确定排序;若成绩仍相同,则末位同名次的考生一并确定为资格审查对象。 C类岗位:所有报考该岗位人员均确定为资格审查对象。
3、资格审查内容。报考人员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准考证、毕业证、户口本、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祁东县2021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等,在编在岗的报考人员还需提供其所在的有人事管理权的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有工作经历要求岗位的考生需提供用人单位出具的工作经历证明、劳动合同书和随单位参保的社保缴费记录。
未按规定要求进行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视为放弃资格审查。提交材料主要信息不实,或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资格审查为不合格。
4、资格审查对象递补。A、B类岗位,因报考人员放弃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不合格而造成招聘岗位拟面试人数达不到岗位招聘计划1∶2比例的,在报考该岗位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面试
1、面试对象确定:A、B类岗位:在报考该岗位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1:2确定面试对象。如入围末位名次出现笔试成绩相同的, A类岗位则按《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高低确定排序;B类岗位按《申论》成绩高低确定排序;若成绩仍相同,则末位同名次的考生一并确定为面试对象。C类岗位:所有资格审查合格人员。 A、B类岗位面试对象未达到岗位招聘计划1∶2比例的,相应核减岗位招聘计划;招聘岗位只招1人的,不再核减招聘计划数。
2、面试方式及内容: A、B类岗位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时间为10分钟(其中,党校理论教师岗位采取说课形式,说课内容为岗位相关教材,说课时间为15分钟,备课时间为30分钟),满分100分。C类岗位采取实践操作能力测试的方式,测试内容为《职位表》中“招聘岗位名称”所指的专业内容,测试时长根据专业的需要为10-30分钟,满分100分。
3.如实际参加面试人数没有达到岗位招聘计划1:2的,该岗位面试人员面试成绩不得低于当场(同一场次、同一面试考官组、同一套面试题目)形成有效竞争岗位入围体检人员的最低面试分数,方可作为体检对象。若无同一场次、同一面试考官组、同一套面试题目的情况,则该岗位面试人员面试成绩不得低于75分,方可作为体检对象。
4、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七)考试综合成绩合成
A、B类岗位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C类岗位考试综合成绩=实践操作能力测试成绩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实践操作能力测试、考试综合成绩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第三位数按四舍五入法处理。
(八)体检
1、按照岗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若考试综合成绩相同的,A、B类岗位按笔试成绩高低确定排名,C类岗位按实践操作能力测试评委评分未去掉高低分的总成绩确定排序。体检工作由祁东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实施。
2、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有关规定执行(含毛发毒品检测)。体检人员名单将在祁东县党政门户网、祁东县新闻网公布。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地点待定。
3、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场复检。当日复检和当场复检的医院为初次体检医院,复检时间不超过当天17:30。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祁东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交复检申请。当日复检、当场复检及非当日、非当场复检都只能进行一次,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4、不按规定要求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因放弃体检、体检不合格或在体检过程中违纪违规被取消聘用资格而造成岗位招聘计划空缺时,则从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1次。
(九)考察
1、体检合格的人员即为考察对象,在祁东县党政门户网、祁东县新闻网进行公示。祁东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要核实其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条件,提供的报名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有效,是否具有报考回避情形等方面的情况。考察不合格的或自愿放弃考察的(须提交本人亲笔签名的书面情况说明),取消聘用资格。
2、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调查,或者涉嫌违法犯罪且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可暂缓做出考察结论。自暂缓做出考察结论之日起90日内,上述调查或司法程序仍未终结的,终止录用程序。
3、在考察环节如招聘岗位计划出现空缺时,A、B类岗位,则从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1次;C类岗位不再递补。
(十)公示
1.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会同招聘单位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祁东新闻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2.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3.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出现岗位招聘计划空缺时,不再递补。
(十一)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经祁东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确定为聘用人员,县人社局将拟聘用人员的学历、资格证、身份证复印件及相关证明材料审查合格后,报市人社局备案,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与聘用单位签订聘用合同,聘用人员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此次公开招聘的聘用人员,初次就业的人员(没有社保缴费记录的)试用期为1年,其他的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正常转正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四、招聘纪律
(一)本次招聘工作接受社会和有关部门监督,县纪委监委全程参与监督。相关部门将按管理权限及时受理与此次招聘有关的各类举报。
(二)被聘用人员如有违纪违规行为,严格按照人社部令第35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文件执行。
(三)实行回避制度。严格执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或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含拟制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秘书、组织人事、财务、审计、纪检监察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招聘单位负责人和招聘工作人员在组织公开招聘或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主动申请回避。
本公告由祁东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祁东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