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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由政府安排工作退役士兵就业安置工作的意见》(退役军人部发〔2018〕27号)、《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发〔2019〕1号)和《关于加强基层事业单位人事人才工作的若干意见》(湘人社规〔2020〕12号)等文件精神和《韶山市2021年度转业士官安置工作方案》,现决定面向韶山市2021年转业士官公开招聘一批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为确保本次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招聘计划与岗位
本次计划公开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共3名,招聘计划与岗位条件见《韶山市2021年公开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计划与岗位表》(附件1)。报考人员可通过“韶山市人民政府网”进行查阅。
二、公开招聘条件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身体健康。
2.韶山市委、市政府接收的2021年转业士官。
3.年龄在18周岁以上、36周岁以下(1984年11月5日至2003年11月5日期间出生)。
4.具备岗位所需的文化程度、资格条件和工作能力。详见《韶山市2021年公开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计划与岗位表》(附件1)。
5.报考人员应取得毕业证书且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结业证书、肄业证书等不符合要求。对有疑义的国民教育学历(学位),以省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对有疑义的党校学历(学位),以市委组织部协调相关业务主管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
(二)不得报名的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开除党籍的人员;党纪、政(纪)务处分尚在影响期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的人员,以及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3.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4.现役军人。
5.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应回避关系的招考岗位。
三、报名时间、方式及要求
(一)报名
2021年11月5日。
(二)报名方式及报名地点
采用现场报名方式,报名地点设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三楼315室,联系电话:0731-55681980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要求
报名与考试必须使用第二代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户籍所在地公安部门开具的带照片的户籍证明或参考证明(以下合称“有效身份证件”)。报名时须填写《韶山市2021年公开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提交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退伍证等原件及复印件、一寸免冠近期彩照4张。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本次公开招聘不收报名费。
报考人员要认真阅读所报考岗位的资格条件,并如实填写个人相关信息,如因个人错报、信息填写失实或有误,造成的一切后果自负。
(四)重要提示
报考人员务必及时关注“韶山市人民政府网”的公告、公示与通知,特别要关注报名、岗位计划调整、笔试成绩公布、面试、体检、考察等时间节点和重要信息,及时了解有关情况,错过时间的,责任自负。
四、笔试
(一)笔试科目。
笔试考《公共基础知识》和《申论》两科。
《公共基础知识》主要测查考生综合管理的基本素质,涉及退役军人相关政策、时事、哲学、政治、法律等基本知识,考试时限为90分钟。
《申论》是为考生提供一系列反映特定实际问题的文字材料,要求考生仔细阅读这些材料,概括出它们反映的主要问题,并提出解决此问题的实际方案,最后再对自己的观点进行较详细的阐述和论证。考试时限为120分钟。
(二)笔试时间。
笔试时间:2021年11月13日(星期六)
公共基础知识:上午8:30-10:00
申论:上午10:30-12:30。
准考证领取时间:11月5日。
准考证领取地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三楼315室,联系电话:0731-55681980
笔试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考生必须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和准考证参考,两证缺一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三)笔试开考比例。笔试最低开考比例为1∶3。资格审查合格人数未达到笔试最低开考比例的,相应核减招聘计划。
(四)考生必须参加笔试两科考试,笔试成绩方为有效。
笔试成绩=公共基础知识成绩×50%+申论成绩×50%,笔试成绩相同的,按《公共基础知识》成绩进行排名。
五、面试
(一)面试对象的确定:按考生的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确定面试对象,综合成绩相同的,按退役士兵服役表现量化评分进行排名。综合成绩=退役士兵服役表现量化评分×10%+笔试成绩×90%,其中考生的退役士兵服役表现量化评分由韶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提供。
(二)面试时间、地点及相关规定另行公告。
(三)面试方式和内容。面试统一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法进行,主要测查考生综合分析能力、计划组织与协调能力、应变与情绪自控能力、人际交往的意识与技巧、语言表达能力和行为举止仪表等。
(四)面试比例。按照招聘计划数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
六、综合总成绩合成和排名
总成绩=综合成绩×50%+面试成绩×50%
总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总成绩相同的,按综合成绩进行排名。
七、体检和考察
(一)体检
按照招聘岗位计划1:1的比例,在参加面试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对象。
体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实施。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场复检。当日复检和当场复检的医院为初次体检医院,复检时间不超过当天17:30。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当日复检、当场复检及非当日、非当场复检都只能进行一次,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不按规定要求进行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二)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程序。考察工作由招聘领导小组负责组织,退役军人事务局、人社局等相关单位具体实施。考察的重点是报考人员在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与报考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同时对考察对象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八、公示、递补与聘用
(一)确定拟聘用人员
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二)选岗
按照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岗。
(三)公示
对拟聘用人员在“韶山市人民政府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四)递补
招聘计划出现空缺时,经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同意,按照应聘同一岗位考试总成绩和体检考察结果,可以依次等额递补,递补最多不超过两次。但拟聘用人员公示发布后不再进行递补。
(五)聘用及相关待遇
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按程序办理聘用相关手续。试用期满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十、其他事项
招聘工作过程中的违纪违规行为,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
本公告由韶山市2021年公开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招聘工作咨询电话:0731-55681980
招聘工作监督电话:0731—55681130
附件1:韶山市2021年公开招聘乡镇事业工作人员计划与岗位表.docx
附件2:韶山市2021年公开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docx
韶山市2021年公开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