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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机关干部队伍建设,按照《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试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根据工作需要,面向全市行政机关及事业单位选调(选聘)10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式。
二、选调岗位及名额
文秘一:行政编制文秘人员1人(性别不限)
文秘二:事业编制文秘人员9人(性别不限)
三、选调范围及条件
(一)选调范围
1.耒阳市范围内已登记公务员身份人员(不含参照公务员管理人员)中科级以下人员;
2.耒阳市范围内全额事业编制人员(非工勤人员)中科级以下人员。
(二)资格及条件
1.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行为;
2.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
3.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以上等次;
4.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
5.报考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7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6.具备岗位要求相应的工作能力;
7.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及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进入公务员队伍或现单位时有服务期限定未满时间和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的(截至时间2022年1月1日);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构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选调程序和方法
(一)发布信息
通过耒阳市党政门户网、耒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等媒体向社会发布公告。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22年2月21日至2022年3月4日
(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2.报名地点:市政府办公大楼425室(市政府办人事组)。
3.报名要求:采取本人自愿报名的方式,由本人到现场报名。
①报考者需提供:a.本人学历证书原件、复印件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下载打印);b.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c.近期免冠同底一寸照片2张(蓝底)。
②报考者须填写《耒阳市公开选调(选聘)工作人员登记表》一份(需报考者所在单位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所填信息不得弄虚作假,否则取消其公开选调(选聘)资格。
③选调(选聘)计划数与报考人数的开考比例原则上不得低于1∶3,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经领导小组研究决定,调整选调(选聘)计划数;或考虑到亟需工作人员的实际,降低开考比例,并在耒阳市党政门户网、耒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进行公告。
(三)资格审查
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对报名人选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者方可领取准考证。在公开选调任何一个环节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条件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试及选调资格,并向有关单位部门进行反馈。
(四)考试时间、地点、方式和内容
本次考试以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综合成绩计算方法:笔试成绩× 60%+面试成绩× 40%,笔试、面试和综合成绩如出现小数,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三位四舍五入。
(1)笔试
1.笔试分值:100分。
2.笔试时间:见准考证。
3.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4.笔试方式:闭卷考试。
5.笔试内容:主要考察政策理论水平、文字综合能力素质。
(2)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按照1: 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对象。面试采用结构化方式进行,主要测试选调对象的反应能力、逻辑思维能力、情绪控制能力和工作经验以及对文秘工作的认知等。
1.面试分值:100分。
2.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3.面试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
文秘一岗位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公开选调计划数1∶2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文秘二岗位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公开选调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考试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凡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体检对象,只进行一次递补。
(六)考察
领导小组会同市委办、市纪委监委、市委组织部、市委编办、市人社局等部门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确定11名入围对象(其中文秘一岗位2名,文秘二岗位9名)。重点对思想道德品质、工作能力、文字水平、一贯表现、发展潜力等进行综合考察,并同时审核个人档案。凡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的,按综合成绩高分到低分递补考察对象,只进行一次递补。
(七)公示
考察结束后,汇总有关情况,将入围人选在耒阳党政门户网(http://www.leiyang.gov.cn/)及相关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八)试用调入
领导小组根据考察情况研究决定10名拟选调人选,并跟班试用6个月。试用期内人事、组织、工资等关系与原单位保持不变。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办理正式调动手续。考核不合格,不能胜任工作者,退回原单位工作。对选调(选聘)的工作人员,原则上要求最低服务年限为3年。
五、组织实施
本次公开选调由领导小组具体组织实施,本公告未尽事宜,由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联系人:梁承容,联系电话:15886467871。
六、纪律与监督
严肃选调纪律,严格秉公办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由市纪委监委驻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纪检监察组全程监督。对弄虚作假的报考人员,经查实后,取消其报考、选调资格;对徇私舞弊的工作人员,一经查实,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