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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发〔2019〕1号)、《关于进一步规范我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函〔2021〕37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湘阴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使用全额事业编制。
一、组织监督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由湘阴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具体组织实施,相关部门配合,县纪委监委驻县民政局纪检监察组全程监督。公开招聘工作严格按规定程序和纪律要求进行。对违纪违规行为,一律严肃处理。
二、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计划21名,其中面向高校毕业生招聘计划10名、残疾人招聘计划1名、湘阴县村(社区)干部招聘计划1名。
具体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详见《2024年湘阴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
三、招聘原则
此次公开招聘,坚持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原则;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四、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岗位所要求的文化程度、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8周岁以上是指2006年8月及以前出生,30周岁以下是指1993年8月及以后出生,35周岁以下是指1988年8月及以后出生,其余以此类推,具体岗位的年龄要求详见岗位表;
7.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
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以分别按照大专、本科学历报考符合岗位专业要求及其他条件的招聘岗位。
考生报名时须提交毕业的学历(学位)证,留学回国的毕业生还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书。留学回国的2024届毕业生通过考试等程序获得聘用资格的,须在2024年8月31日前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书,否则不予聘用。
报考人员的专业应严格按照学历(学位)证书填写。所学专业已列入《湖南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附件2)、但未列入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的,不符合报考条件;所学专业未列入《湖南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附件2)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提出意见,领导小组研究认定。
“高校毕业生”为近3年内毕业、招聘过程中未落实编制内工作的毕业生(即毕业证书落款年度为2022、2023、2024年度),不对其是否有工作经历、缴纳社保作限制。
“湘阴县村(社区)干部”为湘阴县范围内任职满 1 个任期经考核合格且仍在任的村(社区)干部。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开除党籍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在各级各类公务员考试录用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限考期内的人员;
6.在读的普通高校全日制学生(在读的全日制研究生不能以本科等学历报考,其他情形依此类推);
7.现役军人;
8.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的通知(人社部规〔2019〕1号)精神,构成应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9.本县在编在岗工作人员;
10.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五、招聘工作程序及要求
本公告及附件在“岳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和 “湘阴县政府门户网(官网)”发布,后续有关招聘信息在湘阴县政府门户网(官网)发布。
(一)网上报名和网上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2024年 8月15 日上午8:00-- 8月17日下午17:00止,共三天,逾期不予补报。本次公开招聘报名不收取报名费。
2.报名网址:湘阴县政府门户网(官网),点击进入湘阴县人事考试服务平台(https://xyrs.yygov.cn:868/index.html)。
3.报名材料。报考人员报名时须上传以下材料的原件: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电子证件照片(JPG或JPEG格式、文件大于30K、像素大于300*215)。②学历(学位)证书、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书(留学回国的2024届毕业生须在2024年8月31日前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书),有效期内带二维验证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③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件。④岗位要求的职业资格证、职称证、工作经历证明。⑤限湘阴县村(社区)干部报考的岗位,须提供村(社区)、乡镇(街道)、县委组织部均加盖单位公章认定为“我县范围内任职满 1 个任期经考核合格且仍在任的***乡镇(街道)***村(社区)干部”的证明材料。⑥限残疾人报考的岗位,须提供三或四级肢体残疾证(军残八、九或十级残疾证)。
4.报名注意事项。①每名报考人员只能选定一个岗位报名,若报名多个岗位视为全部报名无效。未按要求填报信息和材料的,视为放弃报名。
②应聘人员须认真阅读招聘公告及附件,慎重、理性报考符合条件的岗位,网上报名结束或资格初审通过后,报考人员不得修改、更换报名信息、材料和报考岗位。
③应聘人员必须诚信报考,如实填报相关信息和材料,确保合法合规、真实有效。伪造、涂改证件、证明等报名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提供的涉及报考资格的申请材料或者信息不实,且影响报名审核结果的,取消其本次应聘资格。持伪造证件参加考试的,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五年。
④报名结束,报考人员应主动关注“湘阴县政府门户网”。本次招聘的相关信息将在“湘阴县政府门户网”上发布,非特殊情况不再另行通知。
5.网上资格初审,由县人社局负责。资格初审时间与报名时间同步。网上报名结束或资格初审通过后,报考人员不得修改、更换报名信息、材料和报考岗位。
6.笔试对象的确定。笔试开考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少数专业特殊或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申请,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可以取消、核减相应岗位招聘计划或降低开考比例(不得低于1:2),也可以修改报名条件、延长报名时间。岗位计划取消的,报考该岗位人员可申请改报一次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相关事项在开考前另行公告。
(二)考试和资格复审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笔试准考证由考生自行网上下载打印,时间为:2024年 8月 22日—23 日。考生须携带笔试准考证和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件原件参考,两证缺一的考生不得参加笔试、面试,请考生妥善保管,以免影响考试。
1.笔试
(1)笔试地点、考室安排见笔试准考证。
(2)笔试时间。2024年 8 月 24 日上午9:00--11:00。
(3)笔试形式、内容及分值。笔试为闭卷考试,满分为100分。笔试内容为:与招聘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文秘岗位考公文写作)+公共基础知识(时事政治、法律、职业道德等),专业知识(公文写作)分值占80%,公共基础知识分值占20%。
(4)笔试设最低合格分数线,适用于所有实际参加笔试人员的岗位。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所有实际参加笔试人员总成绩(有效成绩)的平均分数的85%。未达到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5)笔试成绩公示及复查。笔试结束后,及时在湘阴县政府网(官网)公示笔试成绩,公示时间为三天。笔试成绩公示结束后,考生可在三日内申请复查本人成绩,过期不予受理。复查由湘阴县纪委监委驻县民政局纪检监察组组织进行,并以湘阴县纪委监委驻县民政局纪检监察组审核结果为准。
2.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由领导小组负责。
(1)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及要求另行公告。
(2)进行资格复审,确定面试对象。在达到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报考人员中,原则上按照招聘岗位计划1:2的比例,根据该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资格复审对象(末位笔试成绩相同者,一同进入资格复审);未按规定要求进行资格复审的考生,视为放弃资格复审,因考生放弃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而达不到1:2比例的,按该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末位笔试成绩相同者,一同进入资格复审);无人员递补的,经领导小组同意可相应核减或取消岗位计划。资格复审合格人员为面试对象。
(4)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招聘条件要求的,取消其应聘资格。
3.面试
(1)面试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另行公告。
(2)面试为结构化面试,主要测评考生综合分析、计划组织与协调、应变与情绪自控、人际交往、语言表达等能力,满分为100分。面试时量为10分钟。
(3)面试设最低合格分数线,适用于所有实际参加面试人员的岗位。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当场(同一场次、同一个面试考官组、同一套面试题本)面试人员总成绩(有效成绩)的平均分数的90%;同时招聘岗位实际参加面试人数没有形成有效竞争的,报考人员面试成绩必须不低于当场(同一场次、同一个面试考官组)形成有效竞争岗位入围体检人员的最低面试分数,否则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面试结束后,及时在湘阴县政府网(官网)公示面试成绩(综合成绩)。考生可申请复查本人面试成绩(按照复查笔试成绩的办法进行)。
(三)综合成绩合成
1.限残疾人报考的岗位:综合成绩=笔试成绩×70%+面试成绩×30%。
其他岗位: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笔试、面试成绩及笔试、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均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综合成绩四舍五入保留三位小数。
2.体检对象的确定。根据招聘岗位计划,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对象。
3.同分处理办法。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再相同的,按学历(学位)层次从高到低排名;再相同的,进行加试。
(四)体检
1.体检时间、地点及要求另行通知。体检费由考生承担。
2.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相关规定实施。
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场复检。当日复检和当场复检的医院为初次体检医院,复检时间不超过当天17:30。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县人社局提交复检申请。当日复检、当场复检及非当日、非当场复检都只能进行一次,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残疾人的体检标准参照《湖南省机关事业单位面向残疾人定向招录(聘)职位体检条件(试行)》和相关规定实施。
3.体检合格人员才能进入下一环节。
(五)选岗
同一岗位考生的招聘单位不确定的,按照同一岗位考生的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自主选择,现场确认签字后不得更改。选择过程公开,选择结果现场公示。选岗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考察
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
重点考察人选的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和应聘资格条件等方面的情况。组织考察时,根据考察对象的情况采取适当的考察方式,并形成具体的考察结论。
考察合格人员为拟聘对象。
(七)递补
在体检、选岗、考察环节,因不合格或放弃等情况造成招聘岗位计划出现空缺时,由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是否递补,若进行递补,按该岗位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最多不超过2次。
(八)公示
1.拟聘对象名单在“湘阴县政府门户网(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一经公示不再进行递补。
2.聘用对象的确定。拟聘对象公示无异议的,或公示有异议但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确定为聘用对象。
(九)聘用手续办理
聘用手续办理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
1.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和编制登记手续。
2.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按照省委组织部、省委编办、省人社厅关于印发《湖南省事业单位岗位管理若干问题处理意见》的通知(湘人社发〔2019〕10号)等文件规定执行。
3.公开招聘新进人员一律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原则上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年限为3年(包括试用期),聘用合同须明确服务年限、违约处理办法等事项。
六、其他事项
1.应聘人员未按要求参加报名到聘用手续办理等任一环节的,均视为放弃应聘资格。
2.公开招聘期间,考生须保持手机通讯畅通,密切关注湘阴县政府门户网的有关招聘信息,因考生原因错过信息和时间节点影响招聘的,由考生自行承担责任。
3.本次考试不指定参考书籍,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4.严格查处违纪违规行为。对各种形式、各个环节的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 》(人社部令第35号 )等严肃查处。
5.咨询及监督举报电话
①咨询电话
湘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0730-2260012
②监督举报电话
县人社局监察室:0730—2158577
县纪委信访室:0730—2115511
本公告及附件由湘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湘阴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8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