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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52号)、《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24〕57号)、《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规〔2025〕1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事业单位编制、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7名。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坚持工作需要、人岗相适,注重综合能力和专业知识相结合。
二、招聘计划及岗位条件
此次计划公开招聘事业工作人员17名。详见附件:《2025年茶陵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计划及岗位条件表》。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备岗位所需的文化程度、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 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1.在读的普通高校非2025届毕业生;
2.本县在编人员;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4.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5.尚未解除党纪、政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的人员;
6.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7.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在记录期限内的人员;
8.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9.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等应当执行回避制度的人员;
10.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发布信息
公开招聘信息通过茶陵县人民政府网面向社会公开发布。
四、报名时间、方式及要求
(一)报名时间
2025年11月13日—2025年11月20日17:00止。
(二)报名方式
网上报名,不接受现场报名。报名时,请考生登录(https://hunan.bmpta.com/zzclx),并按要求填报信息。
(三)相关要求
1.应聘人员的专业应严格按照毕业证书填写。本次招聘专业以《湖南省2025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为准。所学专业已列入《湖南省2025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但未列入招考岗位专业的,不符合报考条件;所学专业未列入《湖南省2025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的,由招聘单位提出意见,报主管部门认定,同时报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
2.应聘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出国留学人员的学历学位应通过教育部相关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
3.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名时,应仔细阅读招聘公告及相关招聘岗位的资格条件,慎重、理性报考。应聘人员提供的证书、资料信息必须真实有效,否则在任何环节均可取消其考试成绩和招聘资格。应聘人员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件必须一致,否则不得参加考试。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2007年11月13日前出生),具体年龄要求以岗位要求为准(30周岁以下是指1994年11月13 日以后出生;35周岁以下是指1989年11月13日以后出生)。
5.岗位要求有工作经历的,应聘人员必须提供工作经历证明 (加盖工作单位公章,并附正式劳动合同或社保证明或加盖单位公章的薪酬发放原始明细证明等)。在全日制学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视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计算,以2025年11月13日为截止日期。工作经历证明材料资格复审时提供。
五、资格审查
招聘单位根据岗位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资格审查分资格初审和资格复审。
(一)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2025年11月21日15∶00前,招聘单位根据岗位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网上报名进行资格初审,并通过报名系统反馈资格初审结果,资格初审通过即为报名成功。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修改报名信息和改报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可以改报其他岗位。
(二)资格复审
笔试结束后,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数1:2的比例,在报考该岗位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资格复审对象。入围资格复审最后一名出现笔试成绩相同时都确定为资格复审对象。资格复审时间及相关事项另行在茶陵县人民政府网发布。
未按规定要求进行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视为自动放弃;因应聘人员自动放弃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按1:1的比例在同岗位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
六、考试
(一)开考比例
岗位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对少数专业特殊或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根据实际情况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核减或取消岗位招聘计划。凡降低开考比例开考或实际参考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设置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60分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二)考试方式
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
1.笔试
中共茶陵县委党校岗位(A1)笔试内容为《职业能力倾向测试(B类)》和《综合应用能力(B类)》。
卫健系统岗位(A2-A15)笔试内容为《职业能力倾向测试(E类)》和《综合应用能力(E类)》。
笔试内容参考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5年版)。
2.面试
笔试结束后,进行面试。通过资格复审人员全部参加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岗位实际参加面试人数没有形成有效竞争的,应聘人员面试成绩必须不低于当场(同一场次、同一个面试考官组、同一套面试题本)形成有效竞争岗位入围体检人员的最低面试分数。应聘人员放弃面试资格的,不进行递补。
(三)成绩合成和排名
《职业能力倾向测试》和《综合应用能力》(B类、E类)分值均为100分;面试总分为100分。
笔试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B类、E类)》+《综合应用能力》(B类、E类))÷2;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笔试、面试、综合成绩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法处理。综合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确定排名顺序。
(四)考试时间与地点
笔试、面试考试时间、地点及有关事项另行在茶陵县人民政府网发布通知,请考生关注网站相关信息。
七、体检与考察
(一)体检
根据应聘同一岗位应聘人员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增加涉毒毛发检测。应聘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二)考察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主要考察遵纪守法、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八、公示与聘用
根据综合成绩和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在茶陵县人民政府网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拟聘用人选有反映的,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调查核实,并提出处理意见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审定。
拟聘用人选公示期满且无异议的,用人单位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合格,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聘用人员最低服务期限为3-5年,在最低服务期限内,其他单位不得以借调、帮助工作等方式将其借出或调走。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放弃等情况造成的招聘计划空缺,不进行递补。
九、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严肃公开招聘纪律,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情形,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十、特别提示
(一)应聘人员务必及时关注茶陵县人民政府网的公告、公示与通知等信息。若因本人不及时关注相关信息,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负。
(二)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三)应聘人员须严格遵守公开招聘纪律,对违纪违规行为,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
(四)实行诚信考试。应聘人员应诚信参与考试聘用的各个环节,不弄虚作假,不违纪违规,不随意放弃。
十一、咨询和监督电话
政策咨询电话:0731-25216553
监督电话:0731-25245698
本次招聘政策由茶陵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原文标题:2025年茶陵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原文链接:http://www.chaling.gov.cn/c11042/20251110/i244364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