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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工作需要,我司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劳务派遣至娄底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从事城管协管辅助工作。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实施,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此次计划招聘城管协管员8名,男女不限。
二、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坚持工作需要、人岗相适。
三、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3.具有高中及以上学历;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2008年3月31日之前出生)、40周岁以下(1985年3月31日之后出生);
5.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热爱城市管理工作,能吃苦耐劳、善于做群众工作;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能适应户外执法辅助工作;
7.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具备一定的组织协调、矛盾调处和语言表达能力;
8.熟悉电脑基本操作,掌握城市管理基础常识等岗位必需的业务技能;
9.具有法律法规规定及城管协管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10.共产党员、退役军人、城市管理相关专业或有相关从业经验者,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曾被行政拘留或者有吸毒史的;
3.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4.因违法违纪被开除、辞退或者解聘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从我支队自行离职未满3年的;
7. 其他不适宜担任城市协管员情形的。
四、招聘程序
(一)公开报名
1.报名时间:2026年3月25日至31日,每日8:30-12:00、15:00-17:00(节假日休息)。
2.报名地点:娄底市人才超市一楼大厅(娄底市娄星区湘阳街402号),联系电话:0738-8888878,联系人:谢经理,19973821066。
3.报名材料:①应聘人员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1份;②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大专及以上学历需提供学信网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③退役军人提供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④个人征信报告;⑤本人无犯罪记录证明;⑥本人近期2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⑦填写并提交娄底市城管执法支队协管员报名表(报名表附后)。
4.资格审查: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同时对报名人员基本条件和资格进行初审,资格审查贯穿聘用工作全过程。符合条件的方可参加笔试,在招考各环节发现报名人员不符合资格条件或经查实属于弄虚作假的,取消其报考资格或录用资格。
(二)考试
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按百分制折算成综合成绩),其中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即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报考人员参加笔试、面试须携带有效身份证原件和本人准考证。
笔试: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全部参加笔试。笔试采取闭卷方式,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城市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城管协管员岗位职责应知应会知识等,考试时间为90分钟,满分为100分。

面试: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名,按招聘计划数1:1.5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评面试人员履行城管协管员岗位职责所要求的综合分析、沟通协调、应急应变等基本素质和能力,满分为100分。
笔试、面试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如报考人员因特殊原因放弃面试资格,则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如参加面试的人员未达到面试比例又无递补对象的,经批准,面试对象可按实际人数确定。
(三)体检
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按岗位招聘数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人选,综合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排名为先。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增加吸毒史项目检测,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在规定的时间内申请复检一次,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不按规定要求进行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的,按有关规定处理。有体检不合格者或放弃资格者,按综合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资格复审和考察
体检合格者进入资格复审、考察环节。资格复审主要核实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考察内容参照相关政策和拟聘用职位的要求,全面考察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对资格、遵纪守法、资料真实性再次考察核实。资格复审发现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资格,依次递补。
(五)公示与聘用
根据综合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湖南安保集团公司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依法建立劳动关系。娄底市城管执法支队组织录用人员岗前培训(培训时间不少于15个工作日),培训合格后安排上岗,实行2个月的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笔试、面试综合成绩达到60分(含)以上但未进入体检程序的报考人员,征求本人同意后,可纳入协管人员后备人才库,后续岗位出现空缺时,按成绩排名依次递补,一年有效。
五、工资福利待遇
聘用制城管协管员的工资福利按照娄底市城管执法支队相关规定执行,依法享有劳动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五险一金、带薪休假等相关福利待遇,薪酬含岗位工资、绩效工资等。
六、其他
(一)应聘者在报名时应填写准确联系电话,并保证通信畅通,对于无法联系的应聘者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二)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复习内容,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个人或机构进行辅导培训。
(三)本次招聘除体检费用由医院直接收取外,不再收取任何费用。
(四)城管协管员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在执法人员指导监督下开展执法辅助工作,不得从事具体行政执法工作。
原文标题:2026年娄底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协管员公开招聘公告
原文链接:https://mp.weixin.qq.com/s/2X4lM6Utvp-_-TWD-bxE8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