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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娄底市市直学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5人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24〕57号)和《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规〔2025〕1号)等文件规定,结合市直学校编制、岗位需求等情况,经研究决定,娄底市市直学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5名,具体方案如下:


  一、招聘基本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任人唯贤的用人标准;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坚持工作需要、人岗相适,注重综合能力和岗位专业知识相结合。


  二、编制岗位管理

  (一)本次公开招聘的人员编制均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编制;

  (二)本次公开招聘的人员实行事业单位聘用制管理;

  (三)本次公开招聘的人员安排到招聘单位实行岗位等级重新聘用,以拟聘人员原聘级别与招聘单位有无对应的岗位职数来确定,若招聘单位岗位等级对应岗位无职数,则高职低聘(本人书面承诺服从安排)。


  三、招聘计划

  本次共公开招聘教师15名,具体岗位信息见《2026年娄底市市直学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需求目录表》(附件1)。


  四、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政治思想表现好,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服从组织安排;

  3.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4.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其中,拟报岗位的“专业”条件是指与“要求的学历”所对应的专业;

  5.符合法律法规和招录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专项条件

  1.年龄要求:报考者应符合招聘岗位年龄要求。具体年龄要求见《2026年娄底市市直学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需求目录表》(附件1)。38周岁以下是指1987年4月10日以后出生,以本人有效身份证为准。

  2.学历、学位要求:报考者应符合《2026年娄底市市直学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需求目录表》(附件1)中相应岗位的学历、学位要求。

  3.专业要求:本次岗位招聘计划中所要求专业参照《湖南省2026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该目录没有的专业,则参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5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新旧专业对照表(2012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新旧专业对照表》等专业(学科)指导目录。报考人员所学专业已列入《专业目录》中岗位最低学历要求所对应的专业目录,但未列入招考岗位专业要求的,不符合报考条件。报考人员的专业应严格按照毕业证书填写,所学专业以毕业证书专业为准,不可以凭专业(学业)证书、结业证书、辅修证书、毕业证书上的辅修专业报考。所有报考岗位所要求的专业见《2026年娄底市市直学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需求目录表》(附件1)。

  4.资格证要求:报考中职教师岗位的,要求具有对应学科的中等职业学校或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证书。报考学前教育教师岗位的要求具有学前教育教师资格证书。报考其他教师岗位的,要求具有对应学段(或高于对应学段,中职文化课教师资格证等同高中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学科的教师资格证书。报考校医岗位要求具有执业医师资格证和规培证。

  5.其他要求: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等证明资料)、执业医师资格证和规培证均须在报名截止日前取得,否则视为不符合报考条件(2026届高校应届毕业生可暂凭加盖毕业院校就业部门印章且含学业成绩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和就业协议书原件,及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报名、参加资格审查,须在2026年7月31日(含)前提供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其中留学回国的应届毕业生应于2026年8月31日(含)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书,否则取消录用资格)。在读全日制非2026届硕士研究生不能以本科学历报考,其他情形依此类推。面向高校毕业生岗位的限2026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含2025、2024年毕业在招聘过程中未落实编制内工作的毕业生)报考。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现役军人;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3.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尚未解除党纪、政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的人员;

  5.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7.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在记录期限内的人员;

  8.已与事业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未满双方约定最低服务年限且双方未协商一致的人员;

  9.未满服务期的特岗教师、乡村教师公费定向培养师范生;

  10.娄底市直学校在职在编教师;

  11.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等应当执行回避制度的人员;

  12.高校在读非2026届毕业生(指2027年及以后毕业的在读学生);

  13.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本次公开招聘教师岗位数和相关事项在娄底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娄底市教育局官方网站上进行公告。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本次市直学校公开招聘考试与2026年娄底市教育局直属事业单位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招聘、公开选调工作人员考试同一时间进行笔试,考生只能在3项考试中选择1项1个岗位报考,请谨慎选择。

  1.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2026年4月10日9:00至4月16日17:00。报考人员登录娄底市教育局官网(http://jyj.hnloudi.gov.cn/),进行网上报名。报名入口为“2026年娄底市市直学校公开招聘报名入口”。

  (2)报名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全面。报考人员所填信息必须真实无误,报考人员和有关单位、人员提供的涉及报考资格的材料或信息不实的,取消本次报考资格。凡恶意注册报名信息、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本次报考资格,并记入娄底市市直学校公开招聘教师考试录用诚信档案库。

  2.网上资格初审

  (1)报考人员只能选择1个公开招聘岗位进行报名,并按要求在网上报名系统上传证件照、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执业医师资格证和规培证、诚信考试承诺书(附件2)、已与事业单位签订聘用合同的考生上传现单位和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附件3)等报名所需资料。按照规定流程和时限,尽早完成各环节操作,因“压哨报名”而影响资格初审结果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自负。

  (2)报考资格初审。网上报名系统根据报考人员注册时提供的个人信息,比对报考岗位所需条件,进行自动审查。市教育局组织工作人员对网上报名考生所提交的信息和资料进行资格初审。

  (3)资格初审时间。在网上报名时间的基础上顺延两天。

  (4)报名注意事项。报考人员可在填报报名信息2日后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资格初审未获通过的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可按要求补充、更换资料或修改报名信息再次提交申请,超过规定审查时间的,工作人员将不再进行审查。资格初审合格的报考人员不得再改报其他岗位。考生需在报名网站打印本人的《考试报名登记表》(附件4),并妥善保存,现场资格审查时交市教育局审查。

  (三)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满分各为100分,考生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均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综合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三位数。

  1.笔试

  (1)笔试开考比例。招聘教师岗位计划数与有效报名人数应达到1:3的比例,达不到此比例的岗位,则相应核减或调整该岗位招聘计划数,核减或调整后仍无法达到最低开考比例的岗位,予以取消,该岗位报考人员可申请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对部分特殊岗位达不到最低开考比例的,经娄底市教育局研究同意,并报市人社局核准后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核减、取消及调剂招聘计划的公告在娄底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娄底市教育局官方网站上公布。

  (2)准考证。本次公开招聘考试考生准考证领取、笔试等有关环节的具体时间和要求,请报考人员及时关注娄底市教育局官方网站上发布的信息。

  (3)笔试时间、地点和注意事项:详见准考证。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地点和相关要求参加考试。

  (4)笔试考生须持笔试准考证和网上报名时使用的有效身份证(含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带照片的户籍证明)按时进入笔试考场参加考试,未携带以上证件或证件不齐、证件失效者禁止入场,取消笔试资格。

  (5)笔试形式和内容:笔试采取统一闭卷考试的形式,满分为100分,笔试不指定考试用书。教师岗位笔试内容分为教育基础知识所报岗位对应的专业知识两部分,其中教育基础知识为20分,所报岗位对应的专业知识为80分。教育基础知识主要包括教育学、心理学、教师职业道德、教育法规、时事政治等内容,所报岗位对应的专业知识为招聘岗位应具备的本学科专业知识。校医岗位的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20分,校医专业知识80分。


事业单位我


  (6)笔试实际参考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的,笔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含60分),低于60分的考生,不进入下一环节。

  (7)笔试成绩查询:考生可在报名网站查询本人的笔试成绩,对笔试成绩有异议的考生,可在规定的时间内向娄底市教育局递交书面查分申请(须附本人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的复印件)。申请查分的考生可在报名网站上查看查分公示结果或电话咨询查分结果(地址:娄底市娄星区乐坪大道东477号娄底市教育局307室,咨询电话:0738-8311227),具体查询时间及查分结果另行公告。

  (8)成绩公布:笔试成绩在娄底市教育局官方网站上予以公布。

  2.面试入围人员现场资格审查

  (1)现场资格审查对象:音乐、体育专业按照招聘岗位计划1:3的比例,其余各专业按照招聘岗位计划1∶2的比例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笔试实际参考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如笔试成绩未达到最低合格线的考生,不得确定为现场资格审查对象。如出现岗位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的,同时确定为现场资格审查对象。

  (2)现场资格审查时间:现场资格审查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公告。

  (3)现场资格审查内容: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具体见资格审查公告)。

  其他说明:报考人员未按规定要求提交面试资格审查相关资料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审查。提交材料信息不实或不符合招考岗位条件的,资格审查为不合格。

  (4)面试资格审查对象递补:因进入面试的报考人员资格审查不合格或放弃资格审查而造成招考岗位拟进入面试人数达不到招聘计划比例的,在报考该岗位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不超过2次。如出现递补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的,同时确定为面试对象。

  对部分特殊岗位达不到最低面试开考比例的,经娄底市教育局研究同意,并报市人社局核准后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或核减面试岗位计划数。

  3.面试

  (1)面试对象:现场资格审查通过的考生确定为面试对象。面试对象名单在娄底市教育局官方网站予以公布。

  (2)面试时间和地点:具体时间和地点以面试通知单为准。未按要求参加面试的或逾期未到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3)面试形式和内容:具体见面试公告。

  (4)面试总分为100分,考生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面试成绩。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含60分)考生不列为体检对象。

  (四)综合成绩公布

  报考人员考试综合成绩在娄底市教育局官方网站上进行公布。

  (五)体检

  1.进入体检环节人员根据岗位招聘计划数按1:1的比例以考生的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入围人员名单在娄底市教育局官方网站上公示。

  2.体检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体检医院根据有关规定选定,体检按《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执行。同时根据国家关于禁毒工作要求,将吸毒检测纳入体检范围。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4.不按规定要求进行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

  5.体检费用考生自理。

  (六)考察(资格终审)

  体检结束后,体检合格人员列入考察对象,进入考察程序。

  1.考察方式:根据考察对象的具体情况采取查阅档案、实地考察等多种方式进行。

  2.考察内容: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人岗相适的用人标准,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应聘资格条件、心理素质以及人事档案等方面的情况,并对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以及提供的应聘信息和证书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审核确认,凡有不符合报名条件及其它不宜聘用情形的,经查证属实,取消聘用资格。

  3.有工作单位的考生,须在考察前自行办理完成辞职或解聘手续。

  4.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七)递补

  有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者或放弃资格者,公示前按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排名先后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不超过2次,拟聘用人员公示后不再递补。

  (八)公示

  经审查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娄底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娄底市教育局官方网站上公示。同时公布监督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九)录取聘用

  1.公示期满,对公示期内有实名举报,后经查实存在不符合“招聘条件”、“报名要求”或存在违纪违规行为影响聘用结果的,取消其拟聘用资格。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本次公开招聘考试只针对岗位报名,不针对招聘单位报名,附件1中各项要求一致的岗位,岗位代码相同,报考同一代码岗位的考生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由考生本人选岗确定招聘单位。

  2.所有被聘用人员应在办理聘用的相关手续后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书》,被聘用人员进入招聘单位工作服务期限不少于5年(含试用期)。

  3.被聘用人员应当在接到报到通知后15个工作日内到招聘单位报到,无正当理由或虽有正当理由但未经招聘单位批准同意未能按期报到的视为放弃聘用资格。

  4.被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被聘用人员的试用期一般为1年(已有工作经历人员试用期为3-6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5.被聘用人员自报到之日起与招聘单位建立聘用关系,入职时间从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之日起计算。


  六、纪律要求

  (一)公开招聘工作严格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凡参与组考工作人员、面试考官与考生有夫妻关系、直系或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含拟制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等的,按有关规定回避。

  (二)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必须秉公办事,严格审查,严守招聘纪律,各个部门密切配合,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把好招聘工作每个环节关口,对工作马虎、徇私舞弊并且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从严从快给予党政纪处理,触犯法律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三)报考者要严格遵守招聘纪律,并对提供的相关证件、资料的真实性负责,符合报考规定的须签订诚实守信承诺书。凡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有报考者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或在考试过程中有徇私舞弊等违法违规行为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并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七、其他有关事项

  (一)本次公开招聘教师工作在市人社局、市纪委监委驻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的监督下,由市教育局具体组织实施。

  (二)公开招聘过程中,各环节入围人员名单和有关考务事项、相关手续办理等通知均在娄底市教育局官方网站上进行公布,请各位考生密切关注网站上发布的相关信息,如从其他渠道获取错误信息或因考生自身原因未能及时获取招考信息而影响招聘考试的,责任自负。市教育局和各市直学校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报名、考务咨询电话:0738-8313714 0738-8311227。

  报名、考务咨询时间:4月10日至4月18日,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7:30。

  监督电话:市教育局机关纪委0738-8215375。

  (三)本实施方案未尽事宜依据《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24〕57号)和《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规〔2025〕1号)文件的规定,由市教育局会同市人社局研究决定。


原文标题:娄底市市直学校2026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原文链接:https://www.hnloudi.gov.cn/ldbzj/07/202604/e36b4f8bca7946e0b6a2c74fb11893cd.shtml

附件下载:

附件_1.2026年娄底市市直学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需求目录表.doc 2.诚信考试承诺书.doc 3.同意报考证明.doc 4.2026年娄底市市直学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5.2026年公务员招考专业目录(招聘).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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