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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652号)和《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规〔2025〕1号)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政策,经县委、县政府同意,决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6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
此次公开招聘岗位14个,招聘计划16个,详见附件。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1.现役军人;
2.高校在读非2026届毕业生(指2027年及以后毕业的在读学生);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4.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5.尚未解除党纪、政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的人员;
6.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7.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在记录期限内的人员;
8.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9.机关事业单位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人员;
10.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等应当执行回避制度的人员;
11.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发布信息
招聘公告通过株洲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炎陵县人民政府门户网面向社会公开发布。其他有关招聘信息在炎陵县人民政府门户网向社会公开发布,请考生关注并及时查阅。
四、报名
(一)报名时间
2026年8月10日8:00至2026年8月14日18:00 。

(二)报名方式
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多报则取消应聘资格。请应聘人员登录炎陵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点击“2026年炎陵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入口”图片→注册并登录报名系统→填写报名信息→上传近期清晰免冠证件照片→仔细核对报名信息并确认后提交审核→等待审核,等待并及时关注审核结果。报名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全面,并对填报内容负责。
准考证由考生在网上自行下载打印,下载打印时间另行通知。
(三)相关要求
1.应聘人员的专业应严格按照毕业证书填写。本次招聘专业认定以《湖南省2026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为准,所学专业已列入《湖南省2026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但未列入招聘岗位专业的不符合报考条件;所学专业未列入《湖南省2026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认定,同时报同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
2.应聘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出国留学人员的学历应通过教育部的学历认证。应聘人员的学历学位证书(学历认证)须于2026年7月31日前取得,未在规定期限内取得,则取消应聘资格。
3.招聘岗位有户籍要求的以户口簿为准,应聘人员应在本人报名前具有该岗位规定的行政区域内户口。
4.机关事业单位在编的人员须提供具有人事管理权限的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资格复审时提供)。
5.本次招聘所设专业不区分专业硕士、博士和学术硕士、博士。
五、资格审查
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根据岗位招聘要求对应聘人员报名条件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一)资格初审。2026年8月14日18:00前。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根据岗位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网上报名条件进行资格初审,并通过报名系统反馈资格初审结果,资格初审通过即为报名成功。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修改报名信息和改报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可以改报其他岗位。
(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在笔试结束后进行,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笔试成绩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员和入围面试(专业技能测试)人员(未达比例的,则全部确定为资格复审对象,若遇并列则取满并列人员)。资格复审主要审查相关报名材料原件,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考试
(一)开考比例
岗位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对少数专业特殊或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根据实际情况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核减或取消岗位招聘计划。
(二)考试方式
采取笔试、面试、专业技能测试等方式进行(成绩均采用百分制)。各岗位具体考试方式、笔试主要内容,详见附件。

笔试:通过资格初审人员全部参加,采取闭卷的方式。
面试:通过资格复审人员全部参加。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计划组织能力、综合协调能力、应变处置能力、语言沟通能力等。
专业技能测试:通过资格复审人员全部参加。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相关专业技能水平和综合素质等。
(三)综合成绩计算
采取笔试+面试的岗位: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采取笔试+专业技能测试的岗位: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专业技能测试成绩×60%。
综合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三位数字,其余各项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四)合格分数线
凡经批准降低开考比例开考,或实际参考人数未达到开考或入围比例的岗位,笔试、面试、专业技能测试等环节(以实际未达到开考或入围比例的环节为准)设置合格分数线60分。该环节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再进入下一环节。
达到开考和入围比例的岗位,设置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60分,该环节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再进入下一环节。如应聘同一岗位所有人员都未达到合格分数线,则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五)考试时间、地点
笔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面试、专业技能测试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应聘人员参加考试须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和准考证,两证缺一者,不得参加考试。
七、体检与考察
根据应聘同一岗位考生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排名为准)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和考察人员。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操作手册执行,增加涉毒毛发检测。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心理素质以及人事档案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再次复查。
有体检不合格者或放弃者、考察不合格者或放弃者、资格审查不合格者、放弃拟聘用资格者,不再递补。
八、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经审查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炎陵县人民政府门户网公示5个工作日。
九、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合格,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十、特别提示
(一)应聘人员务必及时关注炎陵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的公告、公示与通知等信息。若因本人不及时关注相关信息,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负。
(二)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三)应聘人员须严格遵守公开招聘纪律,对违纪违规行为,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实行诚信考试,应聘人员需按要求承诺所提供的材料真实有效,符合应聘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主动报告与领导人员的亲属关系,并执行回避相关规定。
(五)本次招聘不收取报名费,体检费个人自理。
本次招聘政策由炎陵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原文标题:2026年炎陵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原文链接:http://www.zhuzhou.gov.cn/c15172/20260728/i251735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