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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公务员法和《湖南省公务员转任实施办法》《湖南省公务员公开遴选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永州市法院系统拟面向全市公开选调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职位
文字综合、司法技术人员选调职位为三级主任科员及以下职级(含相当层次职级)职位。法官助理选调职位为一级法官助理及以下职级(含相当层次职级)职位。
具体职位和资格条件见《永州市法院系统2026年公开选调工作人员职位表》(附件2)。
二、选调范围、对象与条件
(一)选调范围与对象
1.全市县(市、区)及以下机关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
2.全市县(市、区)及以下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中已进行参照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工作人员。
中央机关、省直机关、市直机关设在县(市、区)及以下单位(包括垂直管理单位、派出单位等)符合条件的也可报名。
其中,文字综合、司法技术人员岗位仅面向选调法院所在县市区选调。
(二)选调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3.具有2年以上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工作经历(含试用期);
4.一般应当在本级机关工作2年以上,且在现单位工作1年以上,除试用期不定等次外,历年年度考核应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5.年龄一般在38周岁以下(1987年7月以后出生);
6.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7.报名法官助理岗位需具有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同时,通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取得法律职业资格A证;
8.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9.具有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参加选调: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5.进入公务员队伍或现单位时有服务期限规定,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6.尚在试用期或者提拔担任领导职务未满1年的;公告发布后,晋升职级和法官、检察官等级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任职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所列情形的职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职位。
以上工作年限、服务期限、出生时间等计算时间截至2026年7月。
三、选调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及地点。现场报名,报名地点设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北4楼政治部会议室(永州市零陵区芝山北路2号)。
2.报名时间。2026年8月6-7日(每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3.报名材料。
(1)永州市法院系统2026年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下统称《报名登记表》),《报名登记表》需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报相关单位和组织人事部门审核盖章(详见《报名登记表》说明);
(2)公务员登记表、近三年年度考核表复印件(加盖组织人事部门公章)各1份;
(3)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书、报考职位要求的资格证书和岗位工作经历证明(如法律职业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获奖证书、相关文稿作品等)的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4)近期一寸免冠彩照2张。
4.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将贯穿本次选调工作全过程。在各环节发现报名人员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选调机关均可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者选调资格;报名时符合资格条件,报名后由于工作单位或者职务发生变化,导致报名人员不符合资格条件的,取消选调资格。
文字综合、司法技术人员岗位报考人数与职位计划数的比例一般不低于5:1,法官助理岗位报考人数与职位计划数的比例一般不低于3:1。低于相应比例的,核减选调计划直至达到开考比例;核减计划仍不能达到开考比例的,取消选调计划。确因工作急需,经报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报考被取消职位的人员,可在规定的时间内申请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职位。
(二)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笔试
(1)笔试时间和地点另定。(2)笔试科目及内容。笔试满分为100分。法官助理职位主要测试报考者政治理论水平、法律业务知识和法官助理工作能力;其他岗位主要测试报考者的政治理论水平、案例分析和综合写作能力。

2.面试
(1)面试时间和地点另定。(2)面试人选的确定。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选调计划数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3)面试方式。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
3.成绩合成与排名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合成综合成绩进行排名,合成综合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进行排名。
(三)体检与考察
选调实行差额体检、考察,体检、考察人数与计划人数的比例一般不高于2∶1。
1.体检。据综合成绩排名,按选调计划差额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标准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
2.考察。体检合格人员作为考察对象,按程序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和人岗相适程度进行全面考察,严把政治关、品行关、能力关、作风关、廉洁关。考察对象所在机关(单位)应当积极配合考察组工作,客观真实地反映考察对象的实际情况。体检或考察出现放弃或不合格人选时,由选调法院决定是否递补,并事前报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递补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认人选。
(四)公示
选调机关根据考察情况和职位要求,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人岗相适原则,集体讨论、择优提出拟选调对象,不唯分取人,并在拟调入法院和拟选调对象原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五) 转任手续办理
拟选调对象公示期满无异议之后,按照有关程序办理手续。选调人员原职务职级不保留,调入后职务职级根据用人 法院职数情况重新确定。
咨询电话:0746-6667538
原文标题:永州市法院系统2026年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原文链接:http://yzzy.hunancourt.gov.cn/article/detail/2026/07/id/9428439.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