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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工作需要,新田县司法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司法协理员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公开报名,统一考试,严格考核,择优聘用。
<!--[if !supportLists]-->二、<!--[endif]-->报名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永州市常住户籍人员;
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3.年龄在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1985年9月至2008年7月出生);
4.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5.有司法行政系统一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截止日期2026年7月31日)、退伍军人、士官,学历放宽至大专,专业不限;
6.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7.具有正常履行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8.聘用后,根据全县司法行政系统的实际工作情况安排岗位,服从工作安排。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因违法违纪被开除、辞退或者解聘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得出结论的;
4.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依照国家规定有其他不适宜担任司法协理员情形的。
三、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信息发布、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依法建立(解除)劳动关系等程序进行。
(一)信息发布
公开招聘信息通过新田县人民政府网、“新田司法行政”微信公众号面向社会公开发布。请考生及时关注网站发布的公告、资格审查、成绩查询、面试通知等信息。
(二)报名
1.报名时间
2026年8月17日-8月21日(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5:30-18:00)
2.报名地点
新田县司法局五楼会议室(永州市新田县龙泉街道云鹤路452号)
3.咨询电话
0746-4712002
4.报名要求
(1)现场报名:报名人员在新田县人民政府网、“新田司法行政”微信公众号上自行下载、填写并打印《新田县司法局招聘司法协理员报名登记表》(附件1),现场报名时提交。报名时需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学历证等原件,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如附件2)、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2026年应届毕业生)(学信网),并提供以上材料复印件各1份,近期1寸彩色免冠照片4张。有司法行政系统一年以上工作经验的报名人员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退伍军人、士官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2)报名人员填写的报名信息、提供的证书和材料必须完整、合法、真实、准确、有效,报名与参加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信息必须一致。
(三)资格审查
1.招聘单位根据岗位招聘条件对报考人员报名情况进行资格初审。审查材料主要包括报考人员有效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学历证、报名登记表、毕业生推荐表(2026年应届毕业生)、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留学回国的毕业生还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相应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及有关证明材料)、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司法行政系统工作证明、复员(退伍)证、退役证等相关资格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委托他人代理报名、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还须提供由本人书写的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明(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由招聘单位打印准考证,通知考生前来领取,具体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3.对报名人员的资格审查包括报名时资格初审、笔试前资格复审等,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报名人员不符合资格条件或经查实属于弄虚作假的,招聘单位均可以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
(四)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内容包括时事政治、公共管理基础知识、法律法规基础知识、行政能力测验等。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岗位招聘计划数与有效报名人数原则上应达到1:3的比例开考,报名人数未达到笔试最低开考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参加笔试时,必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及准考证,缺少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笔试具体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以准考证上的信息为准。

(五)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名,按招聘计划数1:2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选。如出现末位入围面试人员笔试成绩相同的,则一并入围面试。当出现报考人员因特殊原因放弃面试资格的情况,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规则,主要测试应试者的综合分析能力、应变处置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举止仪表等。面试结束,现场公布面试成绩。面试具体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成绩合成和排名。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综合成绩采用百分制,笔试、面试、综合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综合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确定排名顺序,笔试和面试成绩都相同的,以面试的成绩总分排序(含最高分和最低分)。
(六)体检
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排名,按照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标准参照《湖南省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办法》执行,体检所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出现体检不合格或者弃权时,从面试人员中按综合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报考人员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三日内提出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并以复检结论为准。
(七)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程序,按照有关政策和聘用岗位的要求对拟聘用人员进行考察,重点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应聘资格条件、心理素质以及人事档案等方面的情况。
(八)公示
考察合格者将在新田县人民政府网、“新田司法行政”微信公众号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拟聘用人员有反映的,由招聘单位调查核实并依规进行处理。
(九)依法建立(解除)劳动关系
1.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的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招聘单位与被聘用人员依法建立劳动关系,首次合同签订期限为2年(含试用期2个月),合同到期后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招聘单位的相关规定进行续签。
2.聘用人员在聘用期间因本人原因要求解聘合同的,应提前一个月书面报告招聘单位。否则,由此引起的后果由当事人自行承担。聘用人员违反单位管理规定、违纪违法犯罪的,按相关规定解除聘用。
四、工资福利待遇
司法协理员的工资福利按照有关规定执行,月工资福利待遇约为3500元,包含“五险一金”单位及个人应缴纳部分、绩效奖金等。
五、其他
本次招聘中,面试人员名单、体检人员名单、聘用人员名单等信息以新田县人民政府网、“新田司法行政”微信公众号发布为准,不再另行通知。
本次考试招聘单位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除体检费自行向体检医院缴纳外,不另外缴纳任何费用。
报考人员报名时需留下多种联系方式(本人、亲属手机或固定电话),在考试特别是资格审查、笔试、面试和递补期间保持通讯畅通,电话无法联系者,责任自负。通讯方式变更后,应主动告知招聘单位。
本次招聘政策由新田县司法局负责解释。
原文标题:新田县司法局司法协理员招聘公告
原文链接:https://www.xt.gov.cn/xt/tzgg/202608/0345bba59b374c64b1f1acce490b06ed.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