芒果公考
为您提供卓越师资
栏目分类
招考资讯
18573164060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652号)和《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发〔2019〕1号),结合长沙海关所属事业单位实际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湖南国际旅行卫生保健中心(长沙海关口岸门诊部)(以下简称保健中心)是中编办批复成立的公益二类事业单位,为长沙海关所属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传染病监测与健康体检、国际旅行预防接种、卫生保健咨询、医疗保健门诊、卫生检疫技术科研开发与技术服务、提供技术指导等工作。
中国电子口岸数据中心长沙分中心(以下简称数据分中心)是中编办批复成立的公益二类事业单位,为海关总署所属、委托长沙海关管理的事业单位,人员编制经费自理。主要职责为电子口岸应用项目及联网企业的技术支持、电子口岸系统及网络运行维护、电子口岸企业入网卡申办,协助地方国际贸易单一窗口推广运维、参与地方电子口岸应用项目建设、承接长沙海关信息系统项目开发、运行维护等。
二、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坚持工作需要、人岗相适,注重综合能力和专业知识相结合。
三、人员管理
列入相应事业单位编制,实行合同聘用制管理。
四、报考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4、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5、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7、本次招考报名截止日前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在读学生不得报名(2021届博士研究生和确因疫情原因影响毕业证书发放的,可放宽至2021年12月31日)。在读的普通高等学校计划内统招非2021届毕业的研究生不能以本科学历报考,其他情形以此类推;
8、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应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9、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五、招聘岗位、计划及具体条件
此次招聘岗位4个,招聘计划4名。
说明:
1、35周岁以下是指1985年8月30日以后出生。
2、岗位所要求的工作经历应为全职工作经历,工作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计算。工作经历和服务年限时间截止计算至2021年8月30日。全日制普通高校在读期间(含国外留学学习期间)的实习、兼职、参加社会实践等不能计算为工作经历时间。
3、报考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认可的学历(学位)。对有疑义的国民教育学历(学位),以省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对有疑义的党校学历(学位),以省委组织部协调相关业务主管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以上由长沙海关根据相关职能部门认定意见予以确认。国外留学所取得的学历学位须经教育部认证后才可报名。国外留学所取得的学历学位经教育部认证后可视同为相同等级国内计划内统招全日制学历。
4、报考人员的专业应严格按照毕业证书填写。岗位所要求的专业以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相关学科和专业目录为准。出现考生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等特殊情形,由长沙海关根据相关材料进行认定。考生以本科学历报考时,本科所学专业应符合岗位条件要求,其他情形以此类推。
5、岗位表备注为高校毕业生岗位的限2019、2020、2021届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报考。
6、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故意隐瞒真实情况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六、招聘程序
发布信息-网上报名(含资格初审)-打印准考证-疫情防控-笔试-资格复审-考核-体检-考察-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办理相关人事手续。
(一)发布信息
2021年8月24日通过以下网站向社会公布招聘公告:
长沙人才网:http://www.cshr.cn/
长沙海关门户网站:http://changsha.customs.gov.cn/
有关考试具体安排、各环节相关信息等均在长沙海关门户网站公布,请考生自行查阅,不另行通知。
(二)报名
1、本次考试采取网络报名方式进行。考生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2、报名网站:长沙人才网(http://www.cshr.cn/)。考生登录报名网站填写相关个人信息,并按要求上传近期一寸正面免冠电子照片。报名不收取费用。
3、网络报名时间:2021年8月31日9:00至9月12日17:00。
资格初审时间:2021年8月31日9:30–9月13日12:00。
4、报名时,考生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必须符合所报岗位的条件要求,如实填写本人相关信息,并保证信息的真实、准确、全面。
5、资格初审合格后,考生需在报名网站打印本人的《考试报名表》,并妥善保存,资格审查时交长沙海关审查。
6、开考比例:招聘硕士研究生及以下学历人员的岗位有效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数的比例须达到5:1(含5:1)方可开考,达不到比例的岗位可取消招聘。报考岗位被取消的不再改报。
招聘博士研究生的岗位不设置开考比例要求,免笔试,考生经报名、资格初审、资格复审合格后直接进入考核。
(三)疫情防控
针对当前新冠肺炎疫情实际,考生进入考场、资格复审现场前均需达到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有关规定及要求,并按要求提供证明及参加检测,具体见附件(附件1:2021年长沙海关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疫情防控方案;附件2:新冠肺炎疫情期间流行病学史调查问卷)。
为维护全体考生和考务工作人员的健康权益,招录单位可能根据疫情形势在必要时调整疫情防控方案。考生须按要求配合完成疾病筛查工作,并在招考各过程中按要求佩戴好口罩。
(四)笔试
1、具体打印准考证时间、笔试时间、笔试地点和成绩查询见长沙海关门户网站通知。
2、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不可用电子身份证代替)。缺少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3、笔试内容: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申论两科,满分各为100分,考生笔试成绩按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占50%、申论成绩占50%合成(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4、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复习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
(五)资格复审
1、进入资格复审的人选,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5的比例确定。若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高者入围。
2、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名单将在长沙海关门户网站公布,资格审查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资格审查时须提供本人的《考试报名表》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以及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有工作单位的考生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岗位需提供工作经历证明。
4、不按时参加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人员取消考核资格,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若笔试成绩相同的,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高者入围。同一岗位递补不超过2次。
(六)考核
1、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考核。
2、考核方式为结构化面试,考生结构化面试成绩即为考生考核成绩。面试满分为100分。
3、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名单和考核公告将在长沙海关门户网站公布。
4、考核合格分数线为70分,低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进入体检程序(考核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
(七)总成绩合成
招聘硕士研究生及以下学历人员的岗位,考生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和考核成绩各占50%合成;招聘博士研究生的岗位,考生考核成绩即为总成绩。
(八)体检
1、体检对象以岗位招聘数为基数,按1:1的比例,在考核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依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若总成绩相同的,笔试成绩高者入围。具体安排将通过长沙海关门户网站公布。
2、体检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
3、未完成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能列为考察对象。出现体检不合格或者弃权时,可从报考同一岗位考核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以上的考生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若总成绩相同的,笔试成绩高者入围,同一岗位递补不超过2次。
4、经医院确认已受孕的体检对象保留体检资格,待产假期满后再进行体检(若后续程序出现不合格或放弃不再递补)。
(九)考察
1、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
2、考察由长沙海关组织实施,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有关规定进行。
3、当考察出现不合格或弃权时,不再递补。
(十)公示、聘用
1、考察结束后,考察合格人员即为拟聘用人员。
2、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长沙海关门户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放弃,或被举报查实为不合格的,不再递补。
3、聘用对象须按用人单位要求办理人事手续,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本次聘用资格,岗位不再递补。
4、所有聘用人员须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七、其他
1、咨询电话:
长沙海关人教处0731-84781331、84781702。
2、监督电话:
长沙海关监察室0731-84781006。
3、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731-82816119、82939480 。
长沙海关
2021年8月24日